一、进口鱼粉鱼油的核心资质
1. 农业农村部《进口饲料登记证》(外饲准字证)
适用产品范围:
包括鱼粉、鱼油、磷虾粉、虾粉、白鱼粉、水解鱼蛋白、鱼排粉、鱼溶浆(粉)、鱼虾粉、低脂鱼粉等单一饲料或水产动物蛋白制品。
申请主体:境外生产厂家需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,需提供:
原产国生产资质及自由销售证明;
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等
样品检测报告
流程与周期:
书面材料审核(1个月)→ 样品复核检测(2个月)→ 终审发证(1个月),总时长约4-6个月,有效期5年。

2. 海关总署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蛋白的境外企业名单》
准入条件:
境外生产企业需经所在国官方推荐,并通过中国海关总署(GACC)的注册审核;
企业需符合中方法规及等效性标准(如HACCP、ISO 22000等)。
审核流程:
所在国推荐 → GACC文件审查 → 现场抽查 → 公示准入,有效期5年
二、已获批准的鱼粉输华国家及地区名单
截至2024年,海关总署批准的合法输华水产动物蛋白(含鱼粉、鱼油)的国家和地区包括:
亚洲:泰国、马来西亚、巴基斯坦、缅甸、越南、印度
美洲:美国、智利、墨西哥、秘鲁、阿根廷、厄瓜多尔、巴拿马
欧洲:丹麦、俄罗斯、挪威、冰岛
非洲:南非、毛里求斯、摩洛哥、纳米比亚、毛里塔尼亚、刚果、冈比亚
大洋洲:新西兰
三、其他清关要求
文件准备:
原产地证、卫生证书
装箱单、合同、发票等贸易单据;
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(仅限高风险动物源性产品)
